【文/吳美枝】由共同科主辦的「通識教育發展講座」於12月6日邀請到資訊工業策進會專家黃國俊博士,以「藝術人與文化創意產業」為講題,帶領本校師生一同來思考「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產業的現狀及其在未來所扮演的角色。
黃國俊博士首先提到,經濟和人類發展有密切關係,大致可分成手製造經濟(手)、知識經濟(腦),以及內容經濟(心)。就以電子產業來看,70年代的資訊硬體是製造經濟,而資訊軟體、網路通訊代表著知識經濟。在進入21世紀的數位內容,文化創意則是代表著內容經濟。台灣目前已經到了「腦」的經濟階段,若要進入「心」經濟,如體驗的產業、意義的經濟,就要推展數位內容與文化創意產業。
他表示,推展這兩項產業的第一步為,產、官、學、民都必須要「換腦袋」。黃博士強調,過去成功的產業發展模式都必須被再論述,甚至被批判、揚棄,台灣目前需要的是熊彼得(Joseph A. Schumpeter)所言的「毀滅性或者是顛覆性的創新」,也就是要從「有形思維」晉升到「無形思維」,不能再只顧「產值」,而要尋求「價值」,找到台灣人自身獨特的文化,學習講自己的故事,來建立台灣形象,讓別人「有感覺」,如此便能提高國家的「酷」毛額。這個「酷」就是在「branding nation」,讓外界覺得這個國家很酷,自然會移情到其國家生產的產品與服務上面,而數位內容與文化創意產品就是扮演這個移情作用的工具。
此外,針對創意人才的教育問題,黃國俊博士認為,大學的課程訓練應該再為寬廣些,最好能囊括科技、數位及人文部分。他建議,年輕人要學著多些感受、多些感動,畢竟在即將進入體驗產業或意義經濟的時代,感性與理性同樣地重要。然而,台灣的現階段教育太重視解題,卻不重視問問題,學生往往是taught to do something,但要變成一個全人,不僅要會解題,更要會問問題、要會感動,要學著主動去learn to be,而不是被動的taught to do。黃博士說到,不管是國家、公司或個人,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預設未來的情境是什麼,透過預設未來情境,才能說故事、才能寫劇本,最後才能找演員、募集資金,依此按部就班推展下去。
最後,黃國俊博士談到了價值的部分。他說明,數位內容與文化創意是靈魂與體驗的產業,而創意不但創造新的產值,還能創造出自我的價值。對他而言,他個人最重視「感動」的價值。他提到,要先有在乎,再有了解,才會有所感動。就如同當我們要從事數位內容或文化創意等意義經濟的產品等服務時,面對的不再是冷冰冰的消費者,而是有血肉的個體,這時如果我們不在乎對方的感受,就不可能做得好。他表示,創意的根基在文化,因為在文化的累積上,創意才可能發生,而數位內容正是將文化與創意融合的關鍵產業,也是帶領台灣進入Web2.0數位化時代的重要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