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資學院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邀請之溫哥華音樂藝術節(MusicFest Vancouver)藝術總監George Laverock先生於3月12日與文資學院藝管所師生們展開一場座談,講題為Operating a Non-profit Society in North America 。會中,Laverock 總監介紹了溫哥華音樂藝術節相關之活動組織、架構、內容等議題,並分享了擔任藝術行政工作之多年經驗與想法。

Laverock 總監首先介紹了自己的經歷。從小他即開始接受音樂教育訓練,在大學畢業後,也開始擔任起專業的演奏家,投身於藝術行政工作至今已有40餘年,目前他主要的身分就是擔任加拿大溫哥華音樂藝術節之藝術總監。他說明,每年8月於加拿大溫哥華所舉辦之溫哥華音樂藝術節(MusicFest Vancouver)始於2000年(當時名為Festival Vancouver),但因溫哥華一年四季有著許多大小不同的各類國際藝術節慶活動,所以一開始藝術節的定位並不鮮明,也容易被混淆,在他接手之後,即重新定位藝術節的名稱及活動內容,並以演奏古典樂(classical)、爵士樂(Jazz) 與世界音樂(world)等音樂性節目為主軸,邀請國內外知名藝術表演團體共襄盛舉,讓溫哥華每年在8月展開為期兩週熱鬧、精采之音樂饗宴,而這個藝術季,儼然已成為溫哥華的年度國際藝術盛事之一。


藝術團體不是為了賺錢 是為了呈現藝術


身為資深的藝術行政人員,Laverock總監認為,要成立一個藝術團體,必定要找一群有熱情、有共識的人共同來完成這項工作。他也建議,在這樣的組織底下,通常要找到具備相關專業領域的人員參與,才能使組織運作更加完善,如律師(文件合約處理)、製片(宣傳廣告)、企業人士(資金籌措)、財務長(預算控管),或來自旅遊界的夥伴(觀眾來源)等,而有這些人的加入,將可事半功倍。一般而言,在國外一個藝文團體會有著6至25位理監事(directors)。他說到,要充分了解一個組織內每個成員所能提供的協助與扮演的角色,那將會使大夥的夢想又往前邁進一大步。此外,多觀察、多研究、多聽聽眾人的意見與想法,這也是十分重要的。.


從零基預算做起 
讓每分錢達到最佳的使用效率


整體而言,在國外的藝術團體組織架構大致上與台灣相差並不大,但在經費籌措部分,Laverock 總監說到,除了要開源節流,計算可能有的任何風險,且要評估在時間與場次上做自己能力可以做到的範圍。他解釋,目前的票務營收約佔20%,這個比例相較於歐洲國家仍有著相當大的落差(德國平均約佔50%),而來自官方的補助約佔有20%,剩下的60%則是來自於募款與贊助商。他指出,在預算掌控方面,他會以「零基預算」(Zero based budgeting)作為架構,讓每分錢可以達到最佳效率之使用。

對於整個團體之組織與行銷策略,他表示,每3年可試著更改調整組織與其行銷策略,如此地汰舊換新會是不錯的轉變。通常,在藝術節開始的前三個月,他將會把表演的團體擷取其部分音樂錄製成CD送到各電台與贊助商手上,開始展開藝術季相關之宣傳活動。他同時提醒,要事先了解當地觀眾群的購票行為習慣,若大多數都是在活動開演前一兩天或一週內才開始購票的,那提前3個月宣傳則是嫌太早了。他也說到,千萬不要忽略相關合作夥伴所能帶來的協助,策略聯盟合作通常都能帶來更多的觀眾與收益。至於活動的主軸與內容,Laverock 總監強調,如何選擇你要的表演團體與節目等,皆可透過多位專業的人士給予建議,但最終並非以投票的民主制來決定各項內容,而是由節目總監來裁定,且須為此結果負責。


做好品牌定位 建立確定的目標與方向


Laverock 總監認為,一個品牌的清楚定位(Brand development),是活動成功與否相當重要的一環。所以,不論是從Logo的設計、活動的內容,都要讓觀眾有清晰的識別度,這樣才能提升品牌的價值。他同時表示,一定要讓所有的資助人了解整個活動,從製作、籌募等等相關的過程,讓他們充分暸解所付出的每一分錢皆用在該用的地方、用在刀口上、用的有意義。對於企業的贊助,應走企業行銷之附加價值,而非募款,所以在與贊助商談預算經費時,就應以行銷企劃廣告預算為主題,不走捐款之面向,如此一來也會讓廠商提升在藝術文化領域之貢獻與著墨。他談到,花費在節目策劃通常只有佔他工作的四分之一時間,其餘的時間他大多用在解決問題,與協助包裝參與表演者的形象與節目,藉此來強化整個活動的品質與對外行銷之能力。他說到,”There are always problems!”問題通常不會是單一事件,所以當遇到時,要把裡面的因素一一找出,那就可以迎刃而解了。此外,要如何知道一個藝術節的成敗,除了最明顯的票房會說話外,也可以從媒體,或是做觀眾的問卷來得知結果,而問卷的回收通常也會有八成以上的正面回應 (建議可設計包含對於贊助商的滿意度調查),且在這些建議中可以歸納整理到一些觀眾們的智慧與想法。


若非建立在雙方利益上則不能稱為契約


在藝術季的活動籌辦,與贊助商、表演團體的合作關係中最重要的就是簽訂契約。 Laverock 總監說明,若非建立在雙方利益上則不能稱為契約,並以實際的契約來做解釋,而非只是口頭上的承諾。以藝術團體來說,必須清楚告知付款時間,廣告涉及之範圍與內容,因為有些合約並非是大家都會同意的,尤其是在廣播宣傳這部分,仍有部分團體害怕被有心人士錄音。此外,含括負擔之費用、廣告、免費票券、特殊告知(額外演出地點)是否影響票房、個人保險、器材保險等都須包含在內加以說明,且在宣傳期開始前就讓所有的團體簽好合約,避免造成日後不必要的誤會;在贊助商的部分,則是要特別注意應其享有的福利,與該盡的義務等。

在Laverock藝術總監為溫哥華音樂藝術節作完詳細介紹與說明後,也與同學們進行意見交流。這些問題包含有行政工作人員薪資、活動場次、參與人數、藝術節行銷策略與活動主題構想設定等等,Laverock一一回答了同學們的疑問與提出他個人的想法。他首先說到,身為藝術管理工作者當然要對藝術工作具有相當的熱情與衝勁,但同時在現實面也需獲有足夠的薪資讓其生活無慮。他認為,在北美洲藝術管理行政人員薪資結構與每個組織團體的大小,及承辦藝術節之內容有著很大的關係。但整體來說,除了要吸引對於藝術工作的愛好者來工作外,相對也要提供一個穩定的工作環境與薪資條件,否則,工作人員來來去去的,是無法讓事情順利完成的。此外,提供額外的假期(extra holiday),也是他們會給予員工的福利政策之一。

對於溫哥華音樂節的活動內容策劃與舉辦時間之規劃,他說明,這個音樂藝術節從最早的安排是在23天之內,安排有90場的音樂會,但整個音樂季辦下來,時間與活動內容都過長與過多,成效並不理想,後來就修正為14天內舉辦51場音樂會,最後證實這是一項正確的決定。每年參與活動的藝術家就有500至600名,一半來自加拿大,一半則是來自世界各地不同的表演團體。Laverock 總監談到,在行銷企劃部分,會有專職的人員來負責。他強調,一定要善用適當的媒體才能達到最佳的效果 (如在娛樂相關的雜誌刊登廣告、問卷等) 。至於在主題構想部分,他分析溫哥華音樂節最大的特色就是可以囊括古典樂、世界音樂與爵士樂,讓前來參與的觀眾們感受與經歷一場豐盛的音樂盛宴,這樣多元化的內容是相當難得可貴的。因此,在主題的設定上,不限定以國家或區域為主(2008年主題為《美洲新世界音樂》),未來也不排除以各類議題來呈現;舉例來說,主題若為《青春》(Youth),就找一群年輕藝術家來表演等等之可能性。但其中有一項可以確定的,就是在每次的音樂季中一定都會邀請到來自亞洲的藝術表演團體。

最後,談到去年底開始的全球金融海嘯是否會衝擊到未來藝術節的辦理,Laverock 總監表示,說完全不擔心或不在意那是騙人的,但至少在他掌握的資訊裡,相關的募款與贊助計畫至今都還算順利進行中,由此可知,人們想要再次參與藝術節活動的支持與熱情不減,這是相當值得慶幸與高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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