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應疫情上課原則:
(一) 本校通識課程、體育課程及師培課程採遠距方式上課至本學期末。
(二) 各系所課程採遠距視訊為主,實體課程為輔的原則。授課教師可依教學需求,與修課同學討論後決定上課方式。
(三) 教學及授課方式:
1、 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老師拍照或錄影留存。
2、 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強烈建議配戴口罩,倘有特殊教學需求者,得以透明口罩代替;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
3、 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且上課操作設備機具需於課後須妥善消毒。
4、 若本校同學確診或經匡列為密切接觸者,有須居家隔離無法到校上課之情況,請立即與各課程授課教師或所屬系所辦公室聯繫,商討線上課程等學習銜接及自主學習問題,並請各授課教師於學生無法到校期間提供線上同步、非同步課程或其他彈性修課措施,使學習不中斷。
(四) 表演藝術課程防疫原則如下:
1、 除歌唱、舞蹈或吹奏類樂器類課程外,其他項目學生均需全程佩戴口罩,並請酌以調整練習時間,避免因長時間佩戴口罩造成不適(註:如有心血管疾病或呼吸道過敏體質者,應避免參加)。
2、 考量歌唱、舞蹈或吹奏類因排練需要無法全程佩戴口罩,得於演唱、跳舞或演奏時暫時脫下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3、 以使用個人器材(樂器、戲服、表演服裝等)為原則,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吹嘴等),不得共用;戲劇類使用之麥克風以專人專用為原則。
(五) 體育課程防疫原則如下:
1、 學校體育課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從事運動時,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得不佩戴口罩(不特定對象係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
2、 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仍需佩戴口罩。
3、 學生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澈底清潔消毒。
4、 室內外運動場館應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並加強環境及器材之消毒清潔工作。

二、 學生防疫假事宜:
(一) 一般修課班級中出現確診個案,且「確診個案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如與確診個案「在無適當防護下(如摘下口罩),曾於24小時內累計大於15分鐘面對面之接觸者,以及與「確診個案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進行體育課程、運動訓練、樂團或社團等活動的學生,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前述「3天防疫假」不計假別且不納入學生出缺席紀錄,亦不扣減其學業評量之成績。
(二) 與校園內確診個案共同修習一般課程,或是進行體育課程、運動訓練、樂團或社團等活動的學生,如因個人感受疑慮,亦可自主申請「防疫假」,請假日數不併入事病假計算。
(三) 學生請假流程及學生請假單請至學務處生輔組網站查詢下載:https://student.tnua.edu.tw/student/guidance/leave.php
三、 本學期上課之防疫規範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範滾動修正調整,並公告於本校防疫專區。

[封面] 110學年度第2學期因應疫情上課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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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
    2022-05-16 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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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6 16: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