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源學院本學期邀請文化部顧問Jean-François Danis進行文化政策專題講座。曾任職於媒體、公關公司、法國國家廣播與私人企業的Danis先生,有多年旅居香港、倫敦與新加坡的工作經歷,觀察並參與各地文化政策與創意產業發展。
引言人國際交流中心趙綺芳主任於課堂上與學生們分享去年7月法國剛通過的一條文化新法《Freedom of creation, Architecture and Heritage》(創作、建築與遺產自由法),並藉此案例分享該法案的緣起與展望,對應臺灣的文化政策與創意產業方針,帶領學生們一同討論21世紀面對數位化和全球化熱潮來襲,智慧財產權(IP)與創意工作者的工作型態將會面臨何種挑戰,又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法國去年通過的這條文化新法,是因應法國左右翼政治權勢日趨壯大,已有擠壓言論與創作自由空間之現象。過去極端右翼黨派在文化政策上一面倒向保留文化遺產,左翼黨派則重視創意工作規劃、欲提供針對當代議題提出批判與討論的彈性空間。如今,兩方政治勢力皆意識到文化遺產已成為法國每年吸引最多遊客的觀光財,且現代的文化創意將會演變成未來的文化遺產,缺一不可,必須同時保存並開創。
近幾年來在法國發生的恐怖攻擊事件,皆試圖要脅其言論自由的精神。文化作為表述形式,受到如此擠壓,勢必需有新的政策擬定,以求與時俱進。隨著數位網路的發達與投資者、製造商與發行者多支分流,智財產業的收益越不透明,國際章法跟文化產業的全球化、經濟危機等現況,也將深深威脅一個國家的制定政策與工具,傷害創意工作者付出之勞力與權益。
Danis從法國的現況出發,映照其他國家的的文化政策取向,主張此法將成為未來的可能趨勢,希望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合作,提供一個對音樂、電影工作者、創意工作者與藝術家都公平的藝術生態系統,例如法國本土電影應有市佔率至少45%的優先播映權,外國電影若要在法國放映也會增加稅額。另該法條依據世界文化遺產組織公約的架構,更嚴格地加強遺產的保護與提升建築品質。
演講過程中,Danis先生也與在場師生針對文化政策的核心進行思考答辯。他提醒大家重新思考文化政策的必要性,以及注意到該政策是保障文化?還是會將文化錯用成從上到下思考的政治工具?像臺灣這樣文化政策剛起步的國家,Danis注意到多數臺灣人對於文化政策還算陌生,尚未達成相近的協議。
此外,Danis也提出對法國的新移民議題之看法。他主張以複數多元文化(pluriculturalism)替代傳統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ism)的概念,法國文化應是許多來自不同地方人民的根,一同在此塊土地共生。而非將所有多種族文化都擠進同一種文化認同,斯以為是多元文化系統。然而,這個議題對於臺灣長期的閩漢本位系統,也能給予同學多重省思。因為,文化的自由除了在政策上擬定,是否也可源自個人對其他文化的理解與尊重,值得深思。